新華網杭州1月13日電(記者王俊祿)13日下午,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對校車撂荒事件中涉案校長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被告人湯玉坤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2014年8月,溫嶺“52輛校車被閑置”事件經報道後,受到社會持續關註。
  據介紹,湯玉坤生於1985年,安徽六安人,畢業於師範院校,案發前系一家民工子弟學校的校長。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湯玉坤聯繫辦假證人員,偽造了一份溫嶺市教育局《關於成立溫嶺市惠民校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批覆》的文件,併在文件上加蓋了偽造的溫嶺市教育局公章,後將偽造的文件提供給他人便於採購校車及辦理工商登記。
  2014年1月,湯玉坤為了方便在松門籌辦學校,又在一份《辦學申請報告》的結尾偽造了教育局領導的簽字,然後聯繫了辦假證人員,偽造了一枚溫嶺市教育局的印章加蓋在辦學申請報告上,並將該報告作為租用辦學用房的依據。
  2015年1月6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湯玉坤當庭自願認罪。
  法院認為:湯玉坤與人合伙,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並使用,其行為已構成了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鑒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確有悔罪表現,決定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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