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結果如何 官網曬給你看
  羊城晚報訊 記者梁懌韜報道:昨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官方網站發佈《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處理)結果公開暫行辦法》。日後廣州各城管執法系統進行的行政處罰,除涉密、涉及政府公開信息程序所限、維穩、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內容外,其餘將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予以公開。
  暫行辦法規定,公開項目將包括:當事人(個人只公開姓氏)、主要違法行為、法律依據、行政處罰種類、履行期限、處理結果、救濟途徑及時限、作出機關及日期、行政處罰(處理)決定編號等內容。各級城管執法業務機構將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20日前,將上一季度結案的行政處罰(處理)結果,按照公開項目列表,提出公開屬性和保密審查初步意見;政務公開和保密主管機構分別進行公開屬性和保密審查覆核;經分管城管執法局領導審批,城管執法局網站管理機構根據局領導審批意見,每季度第一個月30日前在門戶網站專欄向社會動態公佈。暫行辦法同時規定,城管執法行政處罰(處理)結果公開信息在門戶網站上一般留存期限為1年。
  不予公開的包括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除依法應當實行預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開事項涉及在審議、討論過程中的政府信息的;公開結果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法律、法規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輕罰還是重罰 執法標準公佈
  羊城晚報訊記者梁懌韜報道:廣州市部分涉及城管執法的條例,會列出同一種違法行為,會有最高和最低兩種處罰金額;部分法律條文,還列出了一些違法行為,當事人具備某些特殊情況時,還需要從重處罰的。對此,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昨天在官方網站,曬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暫行規定(2014年第一次修訂)》。根據暫行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列出了該局行政處罰範圍內涉及自由裁量權的具體辦法。
  根據暫行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列出了從重處罰和從輕處罰的標準。具備以下條件的,將可免予處罰:對於違法行為人違法時不滿14周歲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發生違法行為的;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髮現的,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違法事實不清的。
  具備以下條件的,將從輕處罰:違法行為人違法時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身安全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配合城管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
  具備以下條件的,將從重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拒不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採取隱匿、偽造、銷毀證據,不如實回答詢問或者拒不協助調查、檢查等方式阻撓執法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對舉報人、證人實施打擊報複的;脅迫、誘騙、教唆他人實施違法行為;被實施行政處罰的相對人在一年以內再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的;違法行為引起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在重大活動期間、特定禁止時段的。
  對於“重大活動”,暫行規定的附件中還作出特別說明,指“國家、省、市批准或組織的國際性會議、運動會、廣交會等活動期間;特定禁止時段是指各類市級以上迎檢、專項整治、集中整治、高考等禁止時段。”
  ?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城管執法“兩公開” 執法結果如何官網曬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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