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娜)研究生、博士生錄取時傾向於招收本校學生,學校招聘同等條件下優先本校學生,這是很多高校在招生、招聘時都默認的規則。記者昨日從湖南大學獲悉,該校近日出台規定,不准本校博士畢業生直接留校任教,以消除學術“近親繁殖”,保持大學的獨立精神。
  “自己學校培養的好苗子當然值得信賴,但我們也看到因此產生的一些問題。”湖南大學人事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11年前,學校每年新聘教師中,51%以上來自本校畢業生。這些留校學生一方面沒有獨立“闖盪”的經歷,容易在學術上造成對導師的過度依賴,不利於學術創新。另一方面,過於強調“師承”,不利於學術的“百家爭鳴”,容易形成團體主義,從而傷害學術自由、學術平等。從長遠來看,制約學術“近親繁殖”有利於國際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
  記者瞭解到,從2011年1月份開始,湖南大學就不再提倡本校畢業生大批量留校。按照規定,湖南大學每年從本校畢業的博士生中遴選8至10名佼佼者,與學校簽訂助理教授聘用合同。但助教須在海外研究2年以上並通過考核後,方能回校正式上崗。有業內人士分析,近幾年,許多高校越來越註重校內學術的“多樣性”,不僅開始大量引進國內外的知名學者教學,還通過國際學術交流方式,派遣教師赴國外著名大學進修。可以預見的是,將來畢業生直接留校任教的機會將越來越少。  (原標題:湖大新規:本校博士不能留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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